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文件有关规定,2022年4月,建设单位江西一方天江药业有限公司在南昌市经开区主持召开了江西一方天江药业有限公司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智能制造及共享中药智能配送中心项目一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现将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有关材料向社会进行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需要反映的,即日起,各单位及个人可在20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并以信函、邮件等方式向寄(送)江西一方天江药业有限公司。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公示时间:2022年4月19日至5月19日
意见反馈联系人: 蔡源武
单位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丁香路818号
联系电话:15949576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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