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恒瑞交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热熔性涂料9000吨、改性沥青防水卷材,高分子防水卷材等新型建筑防水材料30万吨、轻质混凝土声屏障10万平方等交通安全设施产品建设项目(一期
工程)第一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规环评[2017]4号文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条例,江西省恒瑞交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热熔性涂料9000吨、改性沥青防水卷材,高分子防水卷材等新型建筑防水材料30万吨、轻质混凝土声屏障10万平方等交通安全设施产品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第一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已于2022年2月18日完成专家组验收会议,形成了环保验收意见,现根据《办法》要求,向全社会公示《江西省恒瑞交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热熔性涂料9000吨、改性沥青防水卷材,高分子防水卷材等新型建筑防水材料30万吨、轻质混凝土声屏障10万平方等交通安全设施产品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第一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江西省恒瑞交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热熔性涂料9000吨、改性沥青防水卷材,高分子防水卷材等新型建筑防水材料30万吨、轻质混凝土声屏障10万平方等交通安全设施产品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第一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2022年3月2日至2022年3月29日)。公示期内,若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公示单位反映。
二○二二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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