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国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等文件规定,贵溪市滨江镇人民政府委托鹰潭贯通环保有限公司对贵溪市滨江镇——滨江规划区域东侧农田及居民住宅地块第一阶段土壤环境开展调查,编制调查报告,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开: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贵溪市滨江镇——滨江规划区域东侧农田及居民住宅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2、项目地址:贵溪市滨江镇——滨江规划区域东侧农田及居民住宅地块(后简称“滨江规划区域东侧农田及居民住宅地块”)主要位于贵溪市滨江镇柏里村附近,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7°12′40.54″,北纬:28°18′52.75″,该调查地块面积为1183831.87平方米(合1775.74亩)。
3、项目情况:贵溪市滨江镇——滨江规划区域东侧农田及居民住宅地块内主要有居民住宅、农田、和山林,地块内未进行过任何工业企业生产活动。
二、调查结论
鹰潭贯通环保有限公司通过场地信息收集、场地历史变迁情况、现场踏勘、现场土壤样品快检、采集、样品检测、数据分析与评估等工作、编制调查报告,已于2020年3月6日通过专家评审,并于2021年8月25日通过专家组长复核。
第一阶段调查总体结论:根据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资料收集可知,贵溪市滨江镇——滨江规划区域东侧农田及居民住宅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周围区域存在工业企业,根据现场快速检测XRF仪器检测数据、《贵溪冶炼厂周边土壤污染调查评估报告》中的数据以及实验室检测数据可知,本项目地块内贵冶排污水渠附近有1个土壤表层样重金属砷浓度超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和背景值,其余土壤数据均未超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本项目地块内贵冶排污水渠的地表水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限值要求,不会影响信江水质,但由于没有对底泥进行监测,因此,在此初步建议沿贵冶排污水渠向两岸延伸50m开展进一步调查监测,并对河流底泥同步开展;本地块其他区域的土壤污染物均未超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表1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总铬未超过《北京市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DB11/T 811)表1中住宅用地筛选值,本地块其他区域土壤环境质量良好,受外来污染物影响较小,因此,无需开展第二、第三阶段地块境调查工作,可作为第一类用地开发利用。
联系人:陈驰
联系电话:14797919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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