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规环评[2017]25号文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西环批[2017]第08号)的有关条例,“南昌申阳置业有限公司绿地朝阳中心4#地块项目(4-2#)”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已于2020年11月19日完成验收会议,形成了环保验收意见,现该《办法》要求,向全社会公示《南昌申阳置业有限公司绿地朝阳中心4#地块项目(4-2#)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南昌申阳置业有限公司绿地朝阳中心4#地块项目(4-2#)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2020年11月20日至2020年12月17日)。公示期内,若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公示单位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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