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水保〔2020〕160号)文件有关规定,2020年10月28日,建设单位乐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和乐安县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江西融信环境技术资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乐安县应急医疗中心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并通过了省库审查,现将该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有关材料向社会进行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需要反映的,即日起,各单位及个人可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并以信函、邮件等方式向寄(送)乐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乐安县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2日至11月16日
意见反馈联系人:陈保生
单位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乐安县鳌溪镇象山路环保局附近
联系电话:15870755788
电子邮箱:164160588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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